中国专利相关业务

序言

本所预见到日、美、欧、中四极化时代的到来,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致力于中国专利申请的相关业务。
目前,本所针对于中国专利所从事的业务有: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及商标等的检索、提交、实审答复、复审请求等专利授权业务,以及在行使专利权时与中国代理机构的沟通。


本所的特点

A.对于中国专利申请拥有多年的经验及业绩

日中两国之间,存在着语言及技术的差异,如果全权委托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翻译,有可能会导致对发明内容的误解乃至造成保护范围缩小等问题。
本所自中国专利法制定以来,一直对此抱有危机意识,因此,我们以多年来向日美欧申请专利而积累的撰写知识为基础,完善了在本所翻译中国专利申请文件的体制。
并且,1997年,本所聘请了原中国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在本所任职一年,并以此为契机制定了能够充分反映中国审查、复审、无效实务的审查意见通知答复体制,并沿用至今。
因此,本所的“经得起行使权利的专利”同样可以发挥在对中国的申请上。

B.有中国员工长期任职的中国专利专属团队

在专利申请时,由本所的机械、电气、信息、化学的专业人员负责相应的案件。
本所的专业人员在根据最新的审查实务来充分考虑发明的本质后,准备合适的中文申请文件。
之后,在选定专利代理人时,会考虑各中国代理机构擅长的领域及避免权利冲突等,而选择最合适的代理机构。
通过上述申请业务,整个团队可以积累各种经验及知识,维持并提升各个案件的品质稳定性。

C.通过中文与中国代理机构进行交涉及沟通

在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的各种通知书时,本所无需中国代理机构提供建议,可直接研判中文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,并直接用中文向中国代理机构发送指示。
当然,向日本委托人提供的报告及建议会使用日语。
并且,在中国代理机构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答复之后,本所也会再次核查,如有不妥之处,会再次指示中国代理机构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补正。


业务内容

  1. 从提交申请至授权为止的所有手续代理
  2. 现有技术检索
  3. 专利的评估(申请专利、授权后专利等)
  4. 诉讼(专利诉讼、侵权诉讼)的支持